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是2007年2月经省编委批准设立的,隶属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自收自支的县处级事业单位,同时加挂辽宁省国土资源市场监测中心牌子,中心主要职责是:负责全省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出让、转让的技术性、事务性工作。--承办由国家和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发证的以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的资料的收集整理、现场踏勘、文件编制。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探矿权、采矿权的招标、拍卖和挂牌工作。--接受市、县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承办矿业权出让、转让的具体工作。--接受矿业权人委托,承办矿业权转让的具体工作。--负责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起草工作。--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,负责矿业权价款的收缴工作。负责探矿权、采矿权出让和转让交易结果的确认,签订成交确认文书。为矿业权交易提供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。对全省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进行监测。组织实施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矿业权价格监测工作。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。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的功能定位:建立面向世界的规范化的交易平台,提高交易效率,成为处理矿业权交易及相关业务的专门性机构。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--矿业权交易功能: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矿业权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出让和转让交易服务,建立交易平台,并在信息、政策、法律等方面提供查询、咨询等服务。通过矿业权交易,促进我省矿产资源的合理使用,使矿业权交易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业权市场。--监督功能:以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为平台,实现省、市、县三级联网,对全省土地、矿业权交易行为、交易价格进行监测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到主管部门,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、整理,对土地、矿业权市场变化趋势作出预测,使国土资源在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发挥作用。--价款管理功能: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,实现矿业权价值的最大化,增加国家矿业权价款收入,并由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统一收取矿业权价款,按照国家规定的矿业权价款分配比例进行分配,实现矿业权价款收取的规范化。--查询功能: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能够为土地使用权人、矿业权人、政府等社会各界提供省、市、县的土地、矿业权现时及历史的交易信息,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、转让公告、公示和结果信息。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全体员工将以饱满的热情、积极的工作态度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为政府、矿业权人、土地使用者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、便捷、高效的服务,同时,我们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利用这一平台,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。联系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(辽宁有色大厦21层)电话(Tel):综合科:024-22724992市场监测科:024-22722412矿业权交易科:024-22766186交易受理室:024-82721616传真(Fax):024-22741592邮政编码:110013网址:www.lnsky.gov.cn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
信息名称: | 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|
信息栏目: | 信息简介 网站链接 |
网址链接: | www.lnsky.gov.cn |
收录查询: | [百度收录] [360收录] [搜狗收录] [必应收录] |
网页版本: | 手机版 电脑版 |
本页链接: | http://wangsynnced70.suuya.com/ |